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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
年检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管理部(分理处)、机关各科室、各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全面、真实、准确、规范,符合国家《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顺利通过国家“双贯标”验收,经市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补正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信息为重点的年检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年审范围
全市范围内凡在我中心登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未销户单位均需进行本次年检年审,各管理部(分理处)负责开展所辖区域内相关工作。
二、时间要求
即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
三、信息报送方式
各缴存单位从各管理部(分理处)拷贝相关表格,根据实际情况真实、完整、规范填写,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纸质和电子版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至管辖的管理部(分理处)。
各缴存单位均需报送《临汾市住房公积金年检年审表》(附件1)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清册》(附件2),符合条件并选择变更缴存基数的单位需同时报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附件3)。
四、基数调整
有关月缴存额上下限、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等事项,参照市中心2017年6月12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核定及2017年年检年审工作的通知》(临市房金〔2017〕28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在本次年检年审工作中,预算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在年初调整缴存基数,申请调整缴存基数的单位应符合“两确定、一允许”的条件,即缴存职工2017年月平均工资确定;2018年财政补贴比例确定;所在辖区财政部门允许。
五、填表说明
(一)《临汾市住房公积金年检年审表》
1、本表中“缴存单位证件类型、单位性质、隶属关系、所属行业、经济类型、单位法人代表证件类型、经办人证件类型、缴存方式、是否变更缴存基数”等9项内容从下拉菜单中选择填写。
2、“设立日期”填写格式为YYYYMMDD,例如设立日期为2017年10月1日,则填写20171001。
3、单位基本账户信息的“开户行名称、户名、账号”等3项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缴存住房公积金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汇款的,填写本单位基本账户信息;通过专管员个人账户汇款的,填写专管员个人账户信息;由财政统一代扣代缴的,填写汇款的财政账户信息;缴存资金的个人、单位、财政部分由不同账户汇款的,需填写所有汇款账户信息。
4、缴存单位有两种以上缴存比例的,需在“其他缴存比例”一项中补充完整。
5、“月平均工资总额、缴存基数总额、月缴存额”等3项内容,单位为元。
6、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文件中关于缴存职工收入分类标准,目前我市缴存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4200元/月(含)为低收入,高于4200元/月且低于12600元/月(含)为中收入,高于12600元/月为高收入。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清册》
1、本表中“序号、个人账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6项内容由各管理部(分理处)从业务系统中导出数据填写,各缴存单位应对上述6项内容进行核实,对需要补正的内容进行补正,并在报送时提供补正信息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余内容由各缴存单位填写。
2、本表中“证件类型、婚姻状况、职业、学历”等4项内容从下拉菜单中选择填写。
3、“职称”一项应根据实际情况从《专业技术职务代码 GBT8561-2001》(附件4)中选择职称名称填写,没有职称的填“无”。
4、“职务”一项应根据实际情况从《干部职务名称代码 GBT12403-1990》(附件5)中选择职务名称填写,没有职务的填“无”。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
1、选择变更缴存基数的单位,需同时报送本表。
2、本表中“序号、个人账号、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5项内容由各管理部(分理处)从业务系统中导出数据填写,各缴存单位应对上述5项内容进行核实,对需要补正的内容进行补正。其余内容由各缴存单位填写。
3、本表中所列职工顺序应与《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清册》中职工顺序一致。
4、本表中涉及金额的项目均以元为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各管理部(分理处)应认真审核缴存单位填报的信息,务必促使缴存单位填报的信息完整、真实、准确、规范,对填写不合规定的要及时进行指导更正,并做好信息搜集、整理、汇总和保存工作,为新业务系统上线后信息的导入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二)各管理部(分理处)应利用本次年审工作进一步清理“一人多户”问题,相关缴存单位应予以配合。
(三)做好单位专管员信息备案管理工作,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建立并维护好各管理部(分理处)所辖缴存单位专管员微信群,便于及时发布政策调整等相关信息,充分发挥专管员的桥梁纽带作用。
本次年审工作直接影响我市住房公积金“双贯标”任务的完成,各管理部(分理处)要引起高度重视,明确目标任务,合理安排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圆满完成本次年度审核工作,为顺利通过即将到来的国家“双贯标”验收打下坚实的基础。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月5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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