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件法规 > 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2018-07-26    

临市房金〔2018〕66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

        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临市住公管委〔2017〕1号, 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和临汾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临汾市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738元/人)测算,2018-2019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4214元,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3411.36元,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均为1705.68元。

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和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四类县、市、区1400元/月)测算,2018-2019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40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下限均为70元。

上述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执行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原则上不允许超出月缴额上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24

(主动公开)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建设管理:临汾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39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