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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取业务婚姻信息核验的通知

2022-10-10    

各管理部(分理处):

为进一步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提升提取业务服务质量,确保资金安全,现依据国务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婚姻信息核验机制进行如下调整:

一、通过民政婚姻数据核验为真实的,不再要求缴存职工提供结婚证原件,提取业务档案中不再留存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但需留存联网核验结果截图纸质版;

二、通过民政婚姻数据核验无结果的,要求缴存职工提供结婚证原件,提取业务档案中留存结婚证复印件;

三、单身的填写单身承诺书,相关法律责任由职工自行承担。

附件:单身承诺书参考样本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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