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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公告

2023-08-30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工作定于2023年91日起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1日上午7:00(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地点: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事科(临汾市尧都区迎宾大道金都花园东南侧

(二)体检标准、费用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和1张近期一寸红底免冠彩照,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体检期间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如携带至集合地点的,应第一时间关机(关闭闹钟功能)后上交给工作人员;体检人员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4)有残疾人应聘的,岗位体检条件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岗位需要和残疾人身体状况确定。

(5)体检前12个小时内应注意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6)体检费用自理,集合时须携带足额现金及若干零钱。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事科联系。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57-2586021

附件: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名单.xlsx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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