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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条件、资料及流程

2008-12-26    

一、购买公有住房的,所需条件、资料及流程
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缴纳正常;
2、购房在一年以内,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出具证明;
3、须持临汾市房改办 已审核的《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分户定案表》或《房屋所有权证》到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临汾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
4、职工所在单位在《支取审批表》加盖财务预留印鉴,并由法人代表签字;
5、持以上所有资料到临汾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到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
二、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所需条件、资料及流程
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缴纳正常;
2、购房在一年以内,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出具证明;
3、持《房屋买卖契约》和《过户证》及预付房款单的复印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到临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临汾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
4、职工所在单位在《支取审批表》加盖财务预留印鉴,并由法人代表签字;
5、持以上所有资料到临汾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到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
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所需条件、资料及流程
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缴纳正常;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在一年以内,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出具证明;
3、持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城市建设管理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到临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临汾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
4、职工所在单位在《支取审批表》加盖财务预留印鉴,并由法人代表签字;
5、持以上所有资料到临汾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到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
四、大修自住住房的,所需条件、资料及流程
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缴纳正常;
2、大修自住住房在一年以内,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出具证明;
3、持城市建设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临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临汾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
4、职工所在单位在《支取审批表》加盖财务预留印鉴,并由法人代表签字;
5、持以上所有资料到临汾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到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所需条件、资料及流程
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缴纳正常;
2、在还款期间内,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出具证明;
3、持《借款合同》以及购房资料到临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临汾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
4、职工所在单位在《支取审批表》加盖财务预留印鉴,并由法人代表签字;
5、持以上所有资料到临汾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到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
六、离休、退休的,所需条件、资料及流程
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缴纳正常;
2、个人写出书面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出具证明到临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临汾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
3、职工所在单位在《支取审批表》加盖财务预留印鉴,到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
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所需条件、资料及流程
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缴纳正常;
2、能够证明丧失劳动能力的医院或劳动部门的证明;
3、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人事部门的文件,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 位
出具证明;
4、持以上资料到临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临汾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
5、职工所在单位在《支取审批表》加盖财务预留印鉴;
6、持以上所有资料到临汾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到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
八、出境定居的,所需条件、资料及流程
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缴纳正常;
2、户口迁出本市的相关资料,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出具证明;
3、持以上资料到临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临汾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
4、职工所在单位在《支取审批表》加盖财务预留印鉴,并由法人代表签字;
5、持以上所有资料到临汾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到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
九、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所需条件、资料及流程
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缴纳正常;
2、房租占家庭收入的比例达到10%以上,超出10%以上的部分可以使用公积金;
3、家庭工资收入证明,已经公证的租赁合同,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出具证明;
4、持以上资料到临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临汾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
5、职工所在单位在《支取审批表》加盖财务预留印鉴,并由法人代表签字;
6、持以上所有资料到临汾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到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所需条件、资料及流程
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缴纳正常;
2、按照《继承法》关于继承的有关规定,到公证处公证,由继承人写出书面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出具证明;
3、持以上资料到临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临汾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
4、职工所在单位在《支取审批表》加盖财务预留印鉴;
5、持以上所有资料到临汾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到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
6、提取的公积金交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十一、非本市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所需条件、资料及流程
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缴纳正常;
2、原籍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3、结束劳动关系的证明,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出具证明;
4、持以上资料到临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临汾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
5、职工所在单位在《支取审批表》加盖财务预留印鉴;
6、持以上所有资料到临汾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到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流程:

      收件
      初审
      中心复审批准     
      开户银行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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