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建设管理:临汾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39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临汾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19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报告、2018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计划情况报告、临汾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临汾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县级事业单位,设9个科,20个管理部。从业人员258人,其中,在编167人,非在编91人(主要是侯马、洪洞机构调整未完成,以及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551家,实缴单位5820家,净增单位192家;新开户职工1.78万人,实缴职工28.91万人,净增职工0.39万人;缴存额29.50亿元,同比下降4.31%。2019年末,缴存总额213.1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07%;缴存余额106.7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49%。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比上年减少2家。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16.00亿元,同比增长15.69%;占当年缴存额的54.22%,比上年增加9.36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106.3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70%。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4万笔21.9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20%、24.04%。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9.61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76万笔135.80亿元,贷款余额82.4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8.68%、19.31%、17.6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7.26%,比上年末增加2.07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比上年减少1家。
(四)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6.93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80亿元,1年以上定期21.66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46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7.26%,比上年末增加2.0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33759.67万元,同比增长16.06%。其中,存款利息9516.1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4239.98万元,其他3.59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15431.90万元,同比增长10.45%。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4686.3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41.71万元,其他3.8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18327.77万元,同比增长21.24%。增值收益率1.84%,比上年增加0.08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3196.0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5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687.72万元,年末未分配增值收益944.01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846.9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04.03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0428.0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635.5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3592.21万元,同比下降0.11%。其中,人员经费2641.50万元,公用经费132.39万元,专项经费818.32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634.58万元,逾期率0.77‰。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6%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3196.04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0428.01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6.11%,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26%。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同比分别增长3.41%、1.37%,缴存额同比下降4.31%。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1.94%,国有企业占9.64%,城镇集体企业占0.76%,外商投资企业占0.4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1.6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44%,其他占4.19%。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8.93%,国有企业占26.28%,城镇集体企业占0.52%,外商投资企业占1.0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0.9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4%,其他占2%;中、低收入占84.44%,高收入占15.56%。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4.66%,国有企业占30.58%,城镇集体企业占0.07%,外商投资企业占0.0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1.7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09%,其他占2.85%;中、低收入占77.86%,高收入占22.14%。
(二)提取业务:2019年,10.9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6.00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2.4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6.0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4.45%,租赁住房占11.92%,其他占0.03%);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7.5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3.5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22%,出境定居占0.01%,其他占1.83%)。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0.95%,高收入占9.05%。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7.3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2.32%,比上年末减少0.28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2749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6.22%,90-144(含)平方米占83.99%,144平方米以上占9.79%。购买新房占92.82%(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5.9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22%,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1.9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6.66%,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1.35%。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3.77%,30岁-40岁(含)占41.47%,40岁-50岁(含)占18.17%,50岁以上占6.59%;首次申请贷款占90.91%,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9.09%;中、低收入占74.82%,高收入占25.18%。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1135笔45568.10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85473.9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79274.30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3.77%,比上年增加24.1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侯马、洪洞两个公积金管理机构未完成上划,目前公积金财务账套与市中心财务账套已合并,已实现全系统财务的统一核算。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金融机构减少2个,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减少1个。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方面
创新工作模式,全力推行便民公积金服务。下发并执行《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培训工作的通知》,通过组织网厅培训让缴存单位专管员从网上自行办理业务核定,提高办事效率。下发并执行《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培训工作的通知》,认真开展全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培训工作,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的基础性工作,满足缴存职工多样化需求,提高离柜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作用。下发并执行《关于取消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环节的通知》,企业在工商管理部门完成注册并取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后,即视为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我中心可通过省信息平台根据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直接调取企业相关数据,企业启缴住房公积金时无须再提供其他证件材料。
2.提取方面
简化提取业务办事要件,下发并执行《关于优化部分提取业务办理细则的通知》,租赁商品房提取的,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的无房证明,不再要求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每次最高提取1万元。下发并执行《关于简化“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要件的通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其个人帐户封存满六个月,在办理提取手续时,不再要求职工提供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贷款方面
调整和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增加贷款品种,相继开展了商业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组合贷款业务、非委托银行(中信银行)商转公贷款业务、延长了商转公业务办理时限,满足了更多职工的多样化住房需求;下调了售房单位(开发企业)保证金缴纳比例,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执行了退休职工可用住房公积金冲抵贷款本金的新政,减轻职工还款压力。停止住房公积金质押贷款业务,加大贷后管理力度,建立催收机制,有效防控资金风险。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践行初心使命,提高服务质量。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研究制定《“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工作方案》,对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加强业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简化办事手续,优化业务流程,更好地服务广大缴存职工。
2.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正式启动。为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和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中心全力打造“指尖上的公积金”。一是陆续开通了微信公众号、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支付宝城市服务、12329短信、12329热线、门户网站、微博等八个服务渠道,方便缴存职工随时掌握公积金动态;二是建立安全可靠的实名认证功能,为确保网上用户注册的真实性,我们在多个服务渠道启用了人脸识别、短信验证等多种方式为缴存职工信息安全保驾护航;三是创新单位网厅注册方式,在传统数字认证的基础上增加了扫描二维码登录方式,为单位专管员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四是优化线上业务办理流程,陆续实现缴存、提取、贷款等三大类31项业务全程网上办理。自2019年6月运行上线以来,中心综合业务离柜办理率达到79.59%,实现了线上业务与线下业务的互补,极大地方便了缴存职工办事。
2019年12月2日,我中心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以全省领先的成绩通过验收,开启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随时办、随地办、马上办、一次办的服务新常态,获得了广大缴存职工的一致好评。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存量数据清理、网络环境部署、应用程序开发、业务数据采集、数据报送测试及全量数据传输等工作,2019年6月24日成功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已完成2135万条业务数据上传。
2.用好全省公积金数据互联共享平台。在2018年接入山西省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的基础上,2019年与省内11个市公积金中心、工农中建等商业银行完成信息对接工作,开通了省内异地缴存职工公积金信息核查、异地公积金转移、异地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等网办服务,实现省内公积金业务办理“零跑腿”。
3.实现与市房产局数据互联共享。2019年9月与市房产局达成合作意向,形成了建设方案,并于11月完成了接口开发工作,目前进入接口测试环节,预计2020年年初正式上线运行,上线后可实现缴存职工网上办理现购房提取及贷款购房信息审核功能。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19年,我单位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1个,市直文明单位称号1个,市级先进集体称号1个,市级个人荣誉称号1个。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日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建设管理:临汾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39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